看這圖表就知道我的立場為何了吧! 那麼我就直接切入正題了。
那些恐同者們主要的訴求如下:
- 同性婚姻應列專法。
- 民法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之結合。
- 不應在中、小學的性平教育裡加入同志教育。
2件事,用了5個公投案……… 好蠢喔!! 恐同者們大概是覺得別人的智力都跟他們一樣吧?! lol
當然這2件事是一個很大的命題,其中牽涉到了法律系統、社會價值及社會現象。關於立專法的邏輯及造成的社會影響,我在去年已有專文論述過 (同婚與專法的邏輯關係 最近又重po上來的),這裡就不再多做討論。這邊我們就針對 "性平教育" 及社會價值來論述。
恐同者有著各式各樣荒謬至極且又可笑的謬論來合理化自已的恐同像是著名的"陰道無菌說" 或是 "人類滅絕論"等等反智言論。這些都沒有討論的價值,因為跟智障們認真地討論他們提出的白痴理論是很浪費生命的。(像我剛剛就浪費了10秒打這些廢言 lol ) 這邊我只列出幾個看起來至少還有討論空間的觀點來
我不討厭同志,但為什麼要強迫我接受同婚合法?
咦? 等等! 強什麼?? 強什麼強?? 不是吧! 是你強迫同志們一定要用專法吧?! 是你把同志排除在適用所有人的民法外吧?! =_=! 好吧! 對不起各位讀者,我承認一打完上面這句,就覺得這部分其實也沒有什麼討論空間。我想問各位恐同人士,民法上婚姻定義對象改成不限一男一女,對異性戀者到底有什麼影響? 有造成生活的不便? 強迫了什麼? 根本什麼都沒有嘛! 那是在反什麼? 智力太低犯蠢? 嫌台灣國家資源太多,人民和公務人員太閒嗎?反過來,現行民法對婚姻限定為一男一女,對同志們的影響大不大? 從領養小孩、小孩的共同監護權問題到稅務優惠、法定代理人、遺產繼承、保險理賠……等,全都有影響耶! 一般夫婦能有的法律權益,那些看似再平常不過的事,對同性伴侶卻是遙不可及的。現在是異性戀們用異性戀的民法打壓同性戀並扼殺他們所有身為人的合理權益吧?! 怎麼會做賊的喊抓賊呢?
如果讀到這,你還在想那用專法就好,請點這個連結-同婚與專法的邏輯關係- ~ 謝謝。
所以這句話有多虛偽噁心,有點語言邏輯的都能感覺到。因為,如果你真的不討厭同志,為什麼就不能接受民法同婚合法?
不應在性平教育裡引進同志教育?
針對這訴求,恐同者們所持的理由不外乎:- 會教出更多同性戀。
- 鼓勵性解放,增加社會亂象。
根本都是異性戀們製造出來的不是嗎? 反同者到底哪來的臉去指責同志? 高離婚率、家庭功能失常到底是誰製造出來的? 猜猜看鄭捷、陳進興、張錫銘、王景玉、龔重安、李靖、黃曉雲…等這些知名的極惡殺人魔或殺童姦童魔,有哪2個共同點?
- 異性戀
- 爸媽也都是異性戀
恐同者們拜託照照鏡子吧! 看看你們自已那是什麼嘴臉吧!
社會科學研究得到的事實
荷蘭身為地球上第一個通過同婚並且可領養小孩的國家,擁有全世界最完整的同志相關社會研究資料,並且也對同志們領養或由代孕所得之子女做了10年以上的追蹤研究,研究結果也証明了他們當初的決定是非常正確的,也不愧為地球最先進國之名。不管你喜不喜歡同志,贊不贊成同婚,以下這些事實都無法被否認:
- 同性戀教養的小孩更懂得尊重他人 (因為雙親更理解不被尊重的感覺)
- 同性戀教養的小孩更有同理心 (原因同上)
- 同性戀教養的小孩犯罪率較低 (雙親花更多時間和小孩相處,因為得來極不易)
- 同性戀教養的小孩平均學業表現較好 (原因同上)
- 同性戀教養的小孩自殺率較低 (原因同上)
- 同性戀教養的小孩更有創造力 (因為雙親更尊重其想法)
- 同性戀教養的小孩成年後犯罪率更低 (因為同性戀家庭離婚率極低,全球年平均少於2%)
- 同性戀教養的小孩較無暴力行為及言語 (原因同上,高危家庭比率少,教養問題就會少)
- 同性戀教養的小孩更懂得分享 (原因同1、2)
- 同性戀教養的小孩溝通能力更強 (因為雙親就是花了許多時間去和家人及社會溝通)
以上10點還只是一小部分的結果,全打完反同者們會想哭的。
而以下的統計事實,告訴我們什麼?
- 異性戀的犯罪率遠高於同性戀。
- 異性戀的離婚率遠高於同性戀。
- 異性戀的自殺率遠低於同性戀。
非常諷刺的是,從數據來看,同志們比異性戀們似乎更了解婚姻與家庭的真諦。
同性戀者是可憐的弱勢,而反同者是可悲的加害者!
而以神之名來反同的更可悲,因為他們必須面對「同性戀父母能教養出更有神性的小孩」這個事實。
希望1124,台灣可以通過這個智力測驗~!!
謝謝你用正向的眼光來看到同志和同志們的婚姻,關於你寫的這麼棒的論述,我提出一點小小的想法。我不是很聰明,邏輯和理解力也不是那麼好,我只是就單這一個事件,寫下我看待這個事件的態度。
回覆刪除■以神之名來反同的更可悲,因為他們必須面對「同性戀父母能教養出更有神性的小孩」這個事實。
謝謝您用到「神性」這個詞。由這個詞反推回去,必須了解耶穌的所作所為和神的性格,我被稱為基督徒,耶穌稱相信祂的為門徒,所以我信服祂的所行,必需要知道耶穌的作為。
以世俗眼光來看,耶穌是木匠的兒子,祂30歲出來傳道之前以何維生?我相信他有精湛的木工手藝;而祂又被稱為上帝的兒子,以我的想法來說,很巧妙地耶穌擁有兩種身分,這更深入的解釋部分是我們基督徒能明白的部分,在此不多說。
耶穌傳道3年半的時間,祂傳遞人要悔改,離棄惡事回到上帝面前。祂這3年半在那兒?在您這經濟學家來說,祂的市場在那兒?耶穌常常跟罪犯、財主(有幾個還是依附當時羅馬的紅頂商人)、病人、妓女、乞丐在一起,就連當時貼身跟著祂的門徒12人,身分也大多是漁夫等平民百姓。耶穌說「有病的人才需要醫生」,耶穌從不曾瞧不起這些人的身分,這個信念不曾改變,這是普世的愛。聖經裡紀載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這是新約聖經中,有別於舊約裡面貫穿猶大以色列歷史的上帝的教條式教律,這是恩典的新約時代,上帝藉著耶穌和人們重新立約。耶穌說要「愛人如己」,並說一切命令的總歸就是愛。耶穌的愛是接納,祂與這些朋友一起往來,了解他們的需要,期待他們有不同的人生。
如果耶穌是愛,我們這些相信耶穌的基督徒,遵行耶穌腳蹤行的基督徒,更不能因為身分不同以把人推出去,不能因為性向問題把人分門別類,不能用自己狹隘的觀點看法,當作是耶穌的看法,當作是教條。
■同性戀者是可憐的弱勢,而反同者是可悲的加害者!
是的,是很可悲,這個事件被媒體和與論、律法主義操控著,很可惜。您看您的母國,不也是在這21世紀了,不還是有帶著仇恨、分化看待同志的人?教育不能等,就算有了教育,在人類的自由選擇下,也會帶出不同的結果。
■同志們比異性戀們似乎更了解婚姻與家庭的真諦
每個同志家庭的狀況都不同,我無法百分百切確同意這句話。是人就有變數。
但確實我訪問和觀察的同志朋友願意走入婚姻、承擔婚姻責任的,對婚姻和家庭的執行力更為執著。同樣的,異性戀家庭也有忠貞於伴侶家人的。這些婚姻型態,有正面例子,也有反面例子。我想,人們對於婚姻都有自己理想中的想法,「想」,容易,「執行」起來非常不容易。我覺得,如果能夠多看到一些好的樣板,好的Model會促使人追尋,並受吸引往更好的方向走。
■如果性向是教得出來的,那地球上根本不會有同性戀存在好嗎
有的國家,同性戀者會公審、被丟石頭致死,有的國家甚至不用經過公開審判,可以直接槍殺同性戀者。性向可以教得出來嗎?可以,但不見得就因此能處理人類內心深處那個隱蔽的自己。透過壓迫、觀念灌輸,會影響人類的想法,但不代表那樣就是對的。
■民法對婚姻限定為一男一女,對同志們的影響大不大?
追朔這部中華民國的民法,它於民國18年公布設立,距今已經92年了,那個時期還是漢人女性裹小腳的末期,沒人知道人類可以登陸月球,沒人知道有電視和智慧手機的年代,民法修法是應當的。至於你提到立專法的看法,我是同意您的看法的。
■恐同者:不應在中、小學的性平教育裡加入同志教育。
我認為教育該分級,知識的傳遞也該分級。教材的設立更是一件極其嚴肅的事,師資的培訓也是極其重要:同志立場的老師的講解,和寬廣包容看待的老師,或敵視同志的老師的講解,解讀絕對不同,太偏向哪邊都是不妥。台灣是多元文化的國家,這些教材的設立有廣邀各界的意見歸納嗎?有尊重宗教界的領袖們的想法尋求折衷嗎?有請媒體文化界一起投入思考嗎?當同志不希望被異樣看待,是不是有時也希望使用「同志身分」這個特殊性呢?很抱歉,有時候,我反而看見同志議題的被炒作,淪為政治信仰的籌碼。
我希望國小(1-4)教導的是「尊重」,尊重他人也是獨立的個體,不因性別、性向、宗教、文化的不同而被歧視。知識上瞭解男女生理心理的不同,了解為何有人被稱為第三性。這不是知識傳遞的最基礎嗎。
我希望國小到國中(5-9)教導的是生理(身)的各種變化,男孩女孩們的各種自我保護、談戀愛的基本態度、及未來選擇建立或不建立家庭時,如何處理的生、心問題。
台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最後,我認為在一切錯謬的宗教人士行為背後,有一位真實的上帝存在,人們常以上帝之名來做一些壓迫人的事,非常可怕。人類依靠自己的智慧解釋事件,所依附基準來自於知識、智識、自我感受的歸納,人人都有偏頗,包括我。
當我們在看待事件的時候,有些事情是複雜了,回到原初的理念來看,卻又簡單。很高興今天與2018年的你對話。謝謝你的聆聽。
「One generation passeth away, and another generation cometh: but the earth abideth for ever.」Ecclesiastes1:4
我只能說~ 您是很正常的基督徒!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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